沒有公司或商業登記,也沒有廠名和統一編號,可以辦理工廠納管嗎?

特定工廠

納管申請人於 105 年 5 月 19日以前即於既有未登記工廠從事製造、加工行為,惟僅為納管前欲變更工廠隸屬之事業主體(如由獨資改為公司),或未曾辦理商業登記而為申請納管而為登記,則仍符合納管條件,得於申請納管時提出相關事證證明既有未登記工廠實際經營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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